有人提到文物保护单位制度时, 不少人的第一认知便是“挂个牌子, 不许拆”。然而, 切实知悉它的 folks 明白, 这绝非仅是一道行政指令, 而是一整套严密的认定体系、保护体系、管理体系以及利用体系。它是我国为了保护那些蕴含历史踪迹、科学价值或者艺术韵味的珍稀遗留所规划的专项制度。
为什么有的老房子能成为文物而有的不能
瞧见一座古桥或者老祠堂, 好多人在老家时, 心中会生出一个疑问: 这物件是不是文物? 能不能得到保护? 实际上, 判断的标准并非是“瞅着老不老旧不旧”, 而是它符不符合《文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具备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这三项核心条件。比如说有一座清代的民居, 要是它完好地留存着当年的木雕以及布局, 甚至在历史事件里还扮演过关键角色, 那它就有可能被列入保护名单。可要是普通的民房, 就算年代久远, 倘若缺少突出价值, 也不会被认定为文物。
有个概念在此处容易被混淆, 文物保护单位被划分成“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可移动文物”, 前者所指的是诸如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等以固定形式存在的事物, 后者所指的是馆藏的器物、文献之类,我们平常所说的“文物保护单位”, 主要就是指不可移动文物, 它们依据重要性又被分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这三个层级, 级别越高, 其保护标准也就越严格, 升级审批流程也就越繁杂。譬如, 有一个村子打算去申请省级文保, 这就必然得经由当地政府去提交申报材料, 之后还要历经专家实地评估、社会公示等一系列环节, 如此才存在获批的可能性。
文保单位挂牌之后到底不能做什么
这属于普通人最为关切的问题当中的一个: 一旦变成了文物保护单位, 是不是就连修缮以及粉刷都不允许改动? 答案并非如此绝对。按照规定,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以内不可以开展有可能对文物安全以及其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建设工程, 举例来说不能够随意地进行拆建、不能实施具有破坏性的施工。但是倘若是抢险加固、日常维护, 甚至是合理的修缮, 只要方案经由文物部门审核批准通过, 那便是能够进行的。
说比如有一座被列为省级文保的老戏台, 其屋顶出现漏雨状况, 进而需要更换瓦片。居民是不可以自行找施工队随意去修的, 而是必须委托具备文物保护资质的设计以及施工单位, 依照“修旧如旧”的原则, 运用与传统相近的材料和工艺来进行修复。 与此同时, 文保单位还提出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在这个区域之内新建建筑的高度、风格、色彩都得符合相应要求, 不可以“破坏景观”。有些地方将文保单位周边弄成商业街, 这种开发是必须经过严格的评估以及审批的, 绝对不允许随意突破。
这个制度看上去条条框框数目繁多, 然而它的实际价值在于, 使没有办法再次生成的文化传承能够“存活下来”, 并非被时间或者利益所吞噬。每一个文物保护单位, 全都是土地上不可被替代的坐标, 记述着我们的来路。

